重慶市梁平區人大常委會
關于撤銷安勝鄉、復平鄉、紫照鄉設立安勝鎮、復平鎮、紫照鎮有關事項的決定
(2017年6月29日重慶市梁平區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 )
根據重慶市人民政府《關于撤銷梁平區安勝鄉、復平鄉、紫照鄉設立安勝鎮、復平鎮、紫照鎮的批復》(渝府〔2017〕17號)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》的有關規定,重慶市梁平區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4次會議決定:
一、撤銷安勝鄉設立安勝鎮,撤銷復平鄉設立復平鎮,撤銷紫照鄉設立紫照鎮。
二、撤銷安勝鄉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安勝鎮人民代表大會,撤銷復平鄉人民代表大會設立復平鎮人民代表大會,撤銷紫照鄉人民代表大會設立紫照鎮人民代表大會,其屆次連續計算、代表名額保持不變。
三、安勝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相應改任安勝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,復平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相應改任復平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,紫照鄉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相應改任紫照鎮人民代表大會代表,任期至屆滿。
四、安勝鄉人民代表大會主席、副主席相應改任安勝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、副主席,復平鄉人民代表大會主席、副主席相應改任復平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、副主席,紫照鄉人民代表大會主席、副主席相應改任紫照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、副主席。
五、撤銷安勝鄉人民政府,設立安勝鎮人民政府。安勝鎮行政區域為原安勝鄉行政區域,鎮政府駐地不變。撤銷復平鄉人民政府,設立復平鎮人民政府。復平鎮行政區域為原復平鄉行政區域,鎮政府駐地不變。撤銷紫照鄉人民政府,設立紫照鎮人民政府。紫照鎮行政區域為原紫照鄉行政區域,鎮政府駐地不變。
六、安勝鄉人民政府鄉長、副鄉長相應改任安勝鎮人民政府鎮長、副鎮長,復平鄉人民政府鄉長、副鄉長相應改任復平鎮人民政府鎮長、副鎮長,紫照鄉人民政府鄉長、副鄉長相應改任紫照鎮人民政府鎮長、副鎮長。